为了做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《安全生产法》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,制定本制度,各车间遵照执行:
一、所有员工都要接受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的岗前培训,员工上班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,带好安全帽,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二、车间禁止酒后上岗,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,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三、严禁员工光膀子、穿拖鞋、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,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,否则自己承担后果。
四、严禁员工带非本公司人员,小孩进入生产车间,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在开机工作前,要对机器进行检查,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,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。
六、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,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,严禁擅自进行修理工作。
七、如遇节假日、公司休息,当班员工下班前应将焊机、上料机、切割机、钻床机、铣床等机械设备关闭,切断电源,将工作区域清理干净后才能下班。
八、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,不得私自搭接,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,安排专职电工修理。
九、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,保持正常运行,要加强安全防范。
十、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,使用明火,确需进行焊接,切割等明火作业的,必须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。